各相关系(部)及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5〕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导、培养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稳定科研人才队伍,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校内涵建设,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设立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该计划项目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发,研究项目坚持为人才培养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目标提供技术、人才支撑。
二、项目类别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此类项目的实施,重点是培养、聚集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为科学研究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培育扶持一批创新项目,为未来省属高校科技创新驱动提供重要支撑。
3、重点科研项目—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坚持平台建设与科研项目相结合,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已资助完成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取得有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三、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创新驱动发展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请下载并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2),经系(部)或部门负责人签字,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A4正反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系(部)发展中心科研部,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xdxdkyb@163.com。
我院专项科研项目教育厅限额为5项,科研部后期将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后期统一通过《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正式申报内容。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申报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请申报教师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为: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报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以上两类项目后期由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择优立项。
五、特别说明
1、2015年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账号的人员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今年首次拟申报的教师,请联系系(部)发展中心科研部工作人员统一分配账号。
2、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以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申请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系(部)发展中心科研部。
联系人:张楚鑫杨珊
联系电话:81555869
联系地址:经管楼207室
系(部)发展中心科研部
2015年9月30日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